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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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电话:021-56100093,邮箱:zwgkk@baoshan.sh.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率100%做好公文全量公开和OA系统推送备案工作二是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1488三是主动公开年度单位预算、单位决算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信息8条四是主动公开限额以下采购项目信息公告;五是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提案(主办件)答复结果5六是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信息;七是主动公开政府开放活动集锦,举办以“科技赋能助节水,绿色更新绘申城”为主题的节水管理进企业宣传活动八是动态更新河湖长名单、监督电话,加大河长制信息公开力度九是根据区统一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公开年报、指南、要点、计划、人事等信息并动态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受理答复13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不予公开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2025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统筹水务发展和安全,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宝山加快建设“一地两区”,全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转型样本。

2.畅通民意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增进政民政企互动实效,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加强媒体宣传,持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强化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强化办理程序和时限管理,做好答复内容质量把关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公开办理矛盾。

3.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报告制度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完善拟公开信息审查流程。做好公文全量公开和系统推送备案工作,落实月报和年报制度,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平台管理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重点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水务重点领域信息以及限额以下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2.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以月度统计、年度报告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到指标统一、数据准确、报送及时。采用电子文档网上公开和纸质文档向档案馆备案相结合的形式,拓宽线上线下查询渠道提高政务公开便民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2

0

1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1

0

1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1

0

0

3

(七)总计

10

0

0

2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工作质效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解、短视频等通俗化解读产品,未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开展差异化解读。加强多元化解读方式,应根据不同类型文件采用相适应的解读要素和形式,解读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加强精细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切实提高解读质量。

(二)政民互动闭环机制有待健全。政民互动渠道不畅,互动闭环机制未健全,部分跨部门协作事项的咨询答复回应不够及时,未形成“收集-办理-答复-评价”全流程管理。完善互动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优化考核评估,突出信息回应时效性、答复质量等核心指标,推动政民互动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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