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四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和路,南至南泾河,西至南周村路,北至美平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999弄2号。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999弄14—1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四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和路,南至南泾河,西至南周村路,北至美平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999弄2号。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999弄14—1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