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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宝山区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委2022年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要求,我委对原《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宝建〔2017〕7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印发,请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宝建〔2017〕79号)废止。
特此通知。
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