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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宝山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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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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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宝府办〔2010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我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宝山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     副区长

副组长: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卫生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远锋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区司法局副局长

蒋碧艳    区教育局副局长

任华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冷智伟    区残联副理事长

侯建星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区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李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琴、李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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