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汇报_重大行政决策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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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重大行政决策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3-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3-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被征地农民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等规定,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宝山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草案)》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8日通过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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