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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宝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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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发文字号: 宝教〔2023〕37号
  • 发文日期: 2023-07-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工作,深化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要求,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宝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73

 

附件

 

上海市宝山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要求,深化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持续推进宝山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宝山教育将面向区域内残疾学生和其他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优化资源配置,贯通培养通道,探索建立有教无类、全纳兼顾、因材施教、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模式。至2024年,完善15年特殊教育体系贯通,学前阶段残疾幼儿入园率持续增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高水平,高中阶段残疾青少年升学率达75%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和培养机制,使每一位特殊学生的潜能得到更大激发,实现更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区域特殊教育体系建设,调整区域特殊教育设点布局,贯通15年特殊教育体系,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入学率达标加强区域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培养机制建设,形成潜能测评识别、独特学程设计、融通赋能培养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深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培智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各类安置方式的课程实施路径,健全多元化、全流程的残疾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区域普特融合教研机制。

3.打造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服务品牌。夯实跨部门合作常效机制,落实各学段残疾儿童、青少年一人一案,实施菜单式的医教结合服务,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强化特殊教育支持体系充分发挥上海市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和宝山区特教指导中心辐射引领作用,依托学区化办学建立区域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形成三级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健全普特联动长效机制。推进新技术赋能特殊教育变革,建设宝山区特殊教育数字化平台,不断丰富区域特殊教育共享课程资源。

5.优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开展特殊教育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教学楼均设置无障碍电梯。多渠道增加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供给,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建立特殊教育分层培训机制,提升教师特教专业水平。

6.创新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以培智学校为核心的区域特殊教育联盟,提升各学段特教班(点)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质量;完善区特教指导中心派驻指导机制,积极打造区域融合教育实践创新校;探索职校特教班普特双向融合管理模式,满足残疾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资源布局,构建网格化服务体系

1.加强学前特殊教育建设。进一步强化学前特教点建设,提升专业水平,扩大对周边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将发育迟缓幼儿纳入学前特殊教育范畴,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健全学前幼儿随班就读申请机制,提升学龄前残疾儿童早期教育和融合教育质量。

2.优化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在原有一片一班设点布局的基础上,增设1个特教点,依据特殊教育科学性及实际需求将原有各特教点按年龄段进行分班,在义务教育阶段形成“1+5+100”特教局(1所特殊学校+5个特教点+100个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依托5个片区特教点,建立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形成研究共同体。

3.完善高中阶段办学体系。加强宝山职校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点建设,根据特殊学生升学需求,适当增扩特教班数量,开设适切的专业,为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教育机会。加强普通中职随班就读工作规划的研究,建立健全高中阶段学生随班就读申请及服务机制,对进入区域内各类职校的轻度障碍学生给以合理鉴定安置,将初中随班就读向高中阶段教育延伸,逐步提高各类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

4.创建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办法,借助现代认知诊断、潜能测评等技术,遴选各学段拔尖创新人才。设计符合特殊人才需求的独特学程,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建立三对一跨学科课题研究指导机制,建设1所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宝山未来科创学校,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基地。成立宝山区未来科创研究院,融通校内外课程资源,为学有潜力的学生提供丰富的创新实践机会。

5.加强社区学校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建设。制定并实施《宝山区社区学校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实施方案》,依托区各街镇阳光之家及区社区治理学院,开设残疾人继续教育点,加强各社区学校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建设。

(二)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融合教育质量

1.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全面推进和落实《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编制《宝山区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手册》,完善园本化融合课程计划,积极探索学前残障幼儿医教结合的干预策略,推进以普特融合为导向、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形成学前普特融合课程实践成果。

2.落实特殊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继续开展教育部《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部编教材使用的学习培训,精准制定并实施课程与教学计划,形成特殊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实践成果。

3.开展普通学校融合课程与教学研究。编制《宝山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手册》,开展课程调整与实施等课题研究,将特殊学生课程纳入学校整体课程计划,开发普校特教班、随班就读课程与教学资源包,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供合适的教具、学具、辅具和助教等专业支持服务,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普特融合课程实践成果。

4.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编制《宝山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手册》,将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课程计划,开发职校特教班校本课程资源,着力培养职业技能和生活能力积极探索特殊学生职业生涯教育路径,形成中职阶段普特融合课程实践成果

5.规范送教上门课程与教学。编制《宝山区极重度残疾儿童送教送医上门实施指导手册》,强化送教队伍建设,完善送教服务保障机制。个性化定制送教上门方案,依据特殊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以及学校自编课程,科学制定特殊教育与康复课程,提高教学质量;采用上门送教与远程送教相结合,送教、送医与送保健相结合,开展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6.优化特殊教育评价机制。学前特教班采用《宝山区学前特教五域评估工具》等评估工具对特殊幼儿实施综合评价,培智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根据《义务教育阶段辅读学校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及五大领域评估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以及发展性评估,普通学校参照《上海市随班就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探索综合评价新路径。

7.健全融合教研机制。制定并实施《宝山区特殊教育融合教研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各学科力量,定期开展区域联动教研,常态开展区域普特融合教研,积极开展校(园)本特殊教育教研,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研质量。

(三)落实长效机制,提供菜单式特教服务

1.推进医教结合长效合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宝山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推进方案》,深入推进多部门长效合作机制,制定宝山区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服务菜单,切实提升个性化服务能级,实现分层分级支持:基础支持,依托社区地段医院实施一校一医结对,为全体学生提供日常最基本的咨询、体检、保健支持服务;强化支持,建立由儿科、儿保、精神心理等专家组成的指导医生队伍,为部分有疑难需求的学生开辟专家咨询、会诊等绿色通道;特殊支持,依托康复医院、社区康复点、学校康复点等资源,为自闭症、脑瘫、言语等各类障碍儿童提供就近就便的医教结合康复服务,实施康复医生进家庭服务,为区内极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医服务。

2.完善一人一案建设。制定并实施《宝山区特殊需求儿童一人一案规范化标准》,将康复、保健服务方案纳入残疾儿童、青少年个别化教育计划,形成规范化的各学段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发挥宝山教育数字化平台功能,丰富电子化个人档案内容,以数字技术赋能数据采集、分析、整合,形成特殊学生个人成长数字画像。建立校外教育一生(师)一档,跟踪创新人才培养,为师生个性化发展、拔尖学生成长规律研究提供依据。

3.推进个别化保健服务。修订并实施《宝山区特殊需求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工作制度》,明确残疾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工作职责。制定《宝山区特殊需求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手册》,按需提供疾病的观察与护理、饮食与运动、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个别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保健指导与培训,提升保健服务专业水平。

(四)健全支持网络,共建共享特教资源

1.强化特教指导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宝山区特教指导中心的人员配备、资源配备,区特教指导中心下设学前特教指导中心,提升各类特教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培训、研究与服务的能力。

2.共建共享特教课程资源。制定并实施《宝山区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建设方案》,建设宝山区特殊教育资源库,开发学前特教评估工具及资源包,拓展特教班及随班就读语文、数学学科资源包,为各类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育及康复服务提供丰富的专业资源。

3.推进区域特教数字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培智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利用宝山教育未来宝”“三个助手等平台促进智慧课堂建设,创新信息技术赋能特殊教育场景应用,努力实现精准差异化教学。建立宝山区集约统一的特殊教育数字化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动特殊学生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优化特殊教育管理流程,实现教育服务一站集成、一网通办。

)整合多方资源,提供专业支持保障

1.提升教师特教专业水平。制定并实施《宝山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师资发展规划》,分层分类开展区域特教专业教师全员培训,重点提升各类教师特教专业能力。对普通教师实施灯塔计划,开发通识性网络共享课程;对管理人员实施领航计划开发管理培训课程;对专任教师实施远航计划,开发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同时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校园长培训等特教插入式培训。强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建设,依托学科基地,通过名师带教、与高校专家联合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学科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熟练掌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的师资队伍。

2.落实特教师资人员配备。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区特教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各学段特教班特教专任教师、培智学校康复教师,实施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聘任制,确保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100%配备专职特教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工、康复师、助教等教辅人员。

3.提高特教教师待遇。制定《宝山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管理意见》,将上述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对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适当倾斜,在教师职务评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中予以倾斜。优化特殊教育教师、保育员和其他相关教辅人员职业晋升通道,积极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环境。

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学前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制定《宝山区学前特殊教育管理意见》,区教育局设立学前特教专干、区学前特教指导中心配备学前巡回指导教师,加强对幼儿入园、评估鉴定、综合干预等各环节的管理规范学前特教班的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学前特教班双学籍管理模式,鼓励学前特教班的幼儿参加普通班融合主题活动。

2.开展融合教育实践创新区(校)建设。制定《宝山区融合教育实践创新校建设方案》,建立以培智学校为核心的特殊教育联盟,将12个学前特教点,5个义务教育特教班点及宝山职校特教点纳入联盟,强化特教专业化发展;以宝山区特教指导中心为引领,采用驻校指导、项目引领等方式,努力在各学段打造1-2所融合教育实践创新校。

3.探索职校特教班双向融合模式。制定《宝山职业技术学校附设特殊教育职业班管理意见》,尝试职校随班就读普教+特教双向融合模式,根据职校特教班学生的实际能力调整学习安置形式。合理设置适合市场需求和残疾学生特点的专业,建好职校特殊教育实训基地,依托区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残疾学生就业协商机制,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方式拓展残疾学生就业渠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要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区编办负责做好特殊教育人员力量相关保障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医疗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协同区教育局开展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加强督查指导。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政范围和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内容,教育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绩效评估内容。

(三)增加经费投入。要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达到每生每年不低于1万元;继续对残疾儿童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全面落实对各类安置形式的特殊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落实市自闭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区特教指导中心日常工作经费设立医教结合专项每年30万元;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除特殊学校、特教班及普通学校特教专任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特教津贴外,送教上门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及医教结合在区教育局绩效工资总量内予以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提供交通便利。

(四)强化资源保障。制定并实施《宝山区第5批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方案》,新建约25所普通中学校资源教室,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校100%配备资源教室;制定并实施《宝山区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方案》,中小学(幼儿园) 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开展特殊教育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教学楼全部设置无障碍电梯。积极创设学校无障碍人文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政策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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