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六月三日)
宝府〔2010〕4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2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禄德华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江杨北路,南至水产路,西至松兰路,北至杨鑫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杨鑫路98弄34号101、102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宝府〔2010〕4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42号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禄德华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江杨北路,南至水产路,西至松兰路,北至杨鑫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杨鑫路98弄34号101、102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