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宝山区教育局、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了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对象:全区民办中小学。抽查数量为11所,比例约为58%。
检查人员:区教育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人开展检查;区市场局根据学校所在街镇,从属地市场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人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
(一)依法办学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1、学校是否执行既定课程计划;
2、学校招生收费情况是否符合市教委相关规定。
(二)安全卫生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3、学校是否使用叠加式保安;
4、学校是否对各类重大事故建立应急预案。
(三)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5、学校是否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
6、学校是否制定相关制度且规范管理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
7、学校是否有效使用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为教育教学服务。
(四)校服事项(区教育局实施)
8、家长委员会监管情况与校服采购方式;
9、校服采购企业情况;
10、校服资料备案情况;
11、校服二次送检情况;
12、校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五)食品安全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3、食品经营许可情况;
14、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贮存情况;
15、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16、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
17、食品留样管理情况;
18、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六)校内广告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19、教学活动区域内是否有灯箱、招贴、海报、印刷品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广告发布;
20、学生校服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上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发布;
21、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上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发布。
检查依据:本次抽查事项以《民办教育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小学分册)(初中分册)》、《关于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为依据。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由学校提供备查材料,相关负责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结果
本次抽查民办中小学共计11所,受检的11所学校在依法办学、校园安全、教学用品仪器、学生校服、食品安全、校内广告等事项方面,均符合各项指标要求,根据《宝山区教育局、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联合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案(2021)》设定的检查结果类别,本次11所民办中小学双随机抽查结果均为“正常”。
三、工作建议
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注重优质特色,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体现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支持与规范并重,双轮驱动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依靠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灵活、敏锐的优势,有效激发民办教育的内生动能。
附:受检民办中小学名单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上海宝山区民办肖泾小学
上海市民办交华中学
上海民办华二宝山实验学校
上海宝山区民办惠民小学
上海宝山区民办罗希小学
上海宝山区民办山海小学
上海宝山区民办杨东小学
上海宝山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上海宝山区民办益钢小学
上海民办行知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