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1-56118075
  • 邮政编码:201999
  • 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572号
  •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以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设立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主管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本市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市住房发展规划及相关市级规划、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区域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等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研究拟订实施相关政策;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

()负责本区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判预报、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备案、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等房地产业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为管理负责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等的行政管理负责本区新建住房交付使用的行政审批管理。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政策,组织协调区相关部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和复核退出、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等工作参与制定区保障房相关价格或租金标准。

()负责本区域房屋租赁管理,落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代理经租业务,加强租赁服务,完善行业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实施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开展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本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组织编制区域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区域租赁住房新建、改建、转化等房源建设筹措协调工作。

()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本区物业服务市场发展负贵本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归集、日常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负责本区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本区内老旧住房巡查排查和隐患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住房修缮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行政监管,指导本区各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推进城市更新和既有房屋的功能完善牵头负责区内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参与历史风貌区建设项目的管理。

()负责本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行业规范;受区政府委托,核发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推进国有土地上企事业单位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房屋征收违规行为的记录和处理工作负责已核发拆迁许可证项目组织协调推进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国有土地上公益性项目房屋协议动迁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等专业规划,参与住房建设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提出意见负责本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组织协调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按照政策,做好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技待、解祥及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宗教房产代经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街镇房屋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在街镇落实房屋管理各项工作加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代理经租、物业管理等基层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综合执法等工作协助街镇开展房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

(十一)指导监督区属房管集团房屋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协同区政府国资部门,按照功能性、公共性、专业性的要求,加强区属房管集团的专业服务和监督考核。

(十二)负责本区域房屋产权管理、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等工作,维护楼盘表及房屋面积数据库。

(十三)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和房屋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做好房屋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论应诉工作指导并协助做好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房屋管理的有关执法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