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市宝山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宝山全面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主阵地、国际大都市主城区和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宝山区委、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15名外聘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律师担任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五)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六)熟悉宝山区情,致力于宝山发展,曾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一)研究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备案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文本或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执行等案件的办理;
(六)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七)参与重大事项风险分析与评估;
(八)区委、区政府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委员会
成立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工作小组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实施。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下载《上海市宝山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请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送区司法局,邮寄地址:宝山区淞宝路50号3号楼宝山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送司法局,邮寄地址同上。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工作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后,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四)颁发聘书并签约
区委、区政府向外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56570165
附:《上海市宝山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