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宝山区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 〔2017〕51号)及《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18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领域
支持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有积极贡献的企业及对宝山旅游发展、邮轮经济发展和地方就业、税收有积极贡献的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及从事宝山特色旅游商品、旅游项目开发等各类旅游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概况及项目概述(格式要求见附件1);
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请表(需申报单位和所属镇、园区分别加盖公章)(见附件2);
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
4、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见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批准设立的相关文件等材料(盖章);
6、受理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申报单位应对申请项目及相关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需将上述申报资料提交至宝山区旅游局(地址:泰和路245号3号楼203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一份。
备注:原友谊、吴淞、张庙街道申报所需资料由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初审并盖章。
四、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宝山区旅游局综合科
联系人:徐韵
联系电话:56165854
附件:
1、申报单位概况及项目概述
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请表
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信息表
4、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建设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承诺表
5、关于印发《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商务委〔2017〕29号)
上海市宝山区旅游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申报单位概况及项目概述
项目申请表
项目信息表
项目申报承诺表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