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 [2017]511号)及《关于加快宝山邮轮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邮轮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18年我区邮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度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
二、支持领域
支持对宝山邮轮经济发展有积极贡献的企业及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
2、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需申报单位和所属镇、园区分别加盖公章);
3、企业自用办公用房的租赁协议,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设立的相关文件等材料(盖章);(已完成申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企业近二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6、受理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申报单位应对申请项目及相关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需将上述申报资料提交至宝山区滨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化成路251号10楼),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一份。
备注:原友谊、吴淞、张庙街道申报所需资料由上海宝山航运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初审并盖章。
四、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宝山区滨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俊萍
联系电话:13564632873
附件:
1、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2、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宝山邮轮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滨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宝山区邮轮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关于印发《加快宝山邮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