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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同意《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务管理力量下沉加强条块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请示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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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请示
  • 发布日期: 2024-08-29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24〕38号
  • 发文日期: 2024-08-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为确保水务管理力量下沉后相关工作有序衔接,在广泛征求各街镇意见的基础上,拟订《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务管理力量下沉加强条块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现申请同意。

以上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827

 

(联系人:唐浩峰  56609392


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务管理力量下沉

加强条块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顺利平稳地推进水务管理力量下沉基层,加强对下沉后各街镇的水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发挥街镇在水务行政管理的作用,结合宝山水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高管理效能,加快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推动实现水务管理体制向纵深发展。为城市水务管理系统的高质量运转提供有力支撑,进而为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与街镇在水务行政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梳理工作事项和权责清单,并辅以严格的考核制度。

二是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根据区和街镇水务相关机构设置,做好职责对接、人员衔接、保障连接,确保水务管理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街镇在基层水务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思想建设、形成合力。充分开展积极正面的思想建设工作,努力引导相关部门和人员转变观念、积极改革,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区水务局及时与街镇条块对接运行机制,形成条块工作合力。

二、管理体制

水务管理部门实行“街(镇)属、街(镇)管、街(镇)用”的管理体制,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物随事转”,实行人员、机构、职能同步下沉,人员、经费和资产全部纳入街镇管理、使用,由街镇负责所属水务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使用、考核。

三、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承担本区水务行政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水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街镇水务管理、规范业务培训等职能。

街镇作为辖区内水务行政管理的责任主体,街镇水务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务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街镇水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政策法规;配合做好辖区内市管、区管水利设施、农桥水域及其岸线的日常巡检查、反馈、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镇村管水利设施、农桥、水域及其岸线的日常巡检查、反馈、处置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配合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水土保持、涉水行政许可等批前现场核查、批后监管等常规管理工作根据区总体调度应急方案,编制辖区内镇、街道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方案,加强区域内水旱灾害防治规划落实的检查工作;配合做好市管、区管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反馈、处置工作,负责镇管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检、反馈、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自建排水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运行、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区供水、排水、水利总体规划,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镇级及以下供、排水、水利规划编报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镇、村管及其他河湖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配合完成其他河湖巡查及反馈处置;配合做好辖区内水文、水质、水资源监测和水资源调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管理

水务管理所下沉后,区水务局主要承担对下沉力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职责,同时积极配合各街镇做好人事任免、衔接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下沉力量的工作积极性。

区水务局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不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使水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具备必须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达到上岗的基本条件。

五、强化保障

1.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水务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河长+”、“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处置等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和业务规范、流程、内容。

2.加强业务指导。区水务局重点加强对街镇水务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采用工作例会等形式建立条块工作互通协调机制,并不定期开展水务行政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3.完善监督考核。将水务行政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街镇工作考核的范围,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指标,促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客观。

4.落实经费保障。街镇要将水务管理部门工作经费、人员薪酬、办公费用、培训费用等列入预算,足额安排预算经费,充分落实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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