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镇,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参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0〕267号)要求,制定2021年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贯彻落实中央、市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目的是掌握地产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抽查主要是为加强地产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为查处问题产品和问题企业提供依据。通过全面加强监测,不断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测内容
(一)风险监测
1.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1)监测对象。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含各类型规模经营主体和散户。
(2)监测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
(3)监测数量。计划检测样本数量不少于140件。蔬菜例行检测样本数量不少于80件,其中规模经营主体不少于30件、散户不少于50件;水果例行检测样本数量不少于60件,其中规模主体不少于10件,散户不少于50个。
(4)监测参数。与市级例行检测参数保持一致,详见附件。
2.水产养殖点位水质监测
(1)监测对象。全覆盖检测13家养殖场(9有证养殖场+4稻虾养殖场),对于3个重点场增加养殖尾水检测。
(2)监测数量。水质检测样本数量71件,检测样品分布见附件。
(3)监测参数。见附件。
3.自主检测。自主检测由区农技中心环监站实验室承担,共计50个样品。各涉农镇根据需要,自主送检样品,监测结果仅供各镇内部参考,不公开使用、不作为处置依据。各镇自主检测监测额度见附件。监测参数参照监督抽查参数,具体以实验室检测能力为准。
(二)监督抽查
(1)监测对象。辖区内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草莓、西甜瓜、水产品等地产农产品生产基地,含各类型规模经营主体和散户。其中草莓监督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经营主体实施全覆盖抽检。
(2)监测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3)监测数量。监督抽查样本数量170件。其中蔬菜97件、草莓30件、水果16件、西甜瓜4件、食用菌3件;分镇抽样数量详见附件。水产品20件,允许水产品月度样品分布情况根据无证照水产养殖场排摸情况进行调整。
(4)监测参数:与市级监测参数保持一致,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分条线负责安排风险监测(例行监测)月度抽检计划并协调取样,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水质监测的协调取样工作。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负责做好风险监测(例行监测)协调取样工作以及月度监测结果通报工作,负责做好自主检测各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负责确定各镇年度监督抽查抽检样本量并实施监督抽查;对风险监测(不含自主检测)样品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监督抽查程序对被抽查单位生产的其他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样品监测不合格的单位,按要求启动复检、立案等工作程序。
各涉农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取样、送样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国务院考核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农业农村部专项延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涉农镇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建立月度监测结果通报制度。每月抽样监测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各镇,以便于各镇及时调整重点监管对象、作物等监管内容,科学监管,不断提到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
1.《2021年地产农产品药残检测工作联络员》
2.《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
3.《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数》
4.《2021年种植业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