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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复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0-06-09
【字号
  • 所属类目: 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与管理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6-09
  • 发文字号: 宝应急〔2020〕10号
  • 发文日期: 2020-06-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各有关街镇:

自200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已有12个社区、2个街镇创建成功,为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动态管理,更好的发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示范效应,不断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计划对2018年以前创建成功的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复评,复评期间同步开展自救互救等相关技能培训,具体方案见附件1。

请各有关街镇收到通知后,于6月12日前按附件2表格报送该工作联系人,并通知相关社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吴新海  13916258591  传真:56042273  Email:bsfxb@163.com

附件:1.宝山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复评方案

2.联系人回执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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