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的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
一、 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城管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户,其中局本部1户,所属事业单位1户。
区财政局批复区城管局2019年度调整后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8431.28万元,其中区城管局本部734.08万元,城管大队7697.20万元。
根据区城管局提供的2019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6.85万元,支出58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30万元,项目支出221.8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4.71万元,至2019年末累计结余104.71万元。
根据执法大队提供的2019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85.62万元,支出707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0.41万元,项目支出848.98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71.9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8.20万元,至2019年末累计结余78.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城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区城管局在公务用车、货物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个别中队油卡保管不善,存在管理漏洞;执法大队车辆维修未按制度要求履行报批手续;部分公务用车台账记录不完整。
(二)货物采购项目比价流程管理不规范。所属执法大队采购执法记录仪,价值11.4万元,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但三家投标公司中有两家主要控股人为同一人。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未落实定期盘点制度,抽查还发现,大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签,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资产无法对应。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建议区城管局进一步完善执法执勤车辆和油卡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杜绝油卡使用管理中的漏洞;进一步加强货物采购流程管理,强化参标单位资质审核;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清理,建立和落实长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城管局积极落实整改,区城管局在执法执勤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小型项目采购等方面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车辆维修报批手续,完善了公车使用台账记录,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城管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