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工作扶持力度,根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沪府规〔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区实际,制定形成了《宝山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传真:021-36100319;
2.电子邮件:bsll206@126.com;
3.信函:宝山区宝东路885号西楼206室宝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编20199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宝山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4日。
附件:
1、 宝山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
2、 关于印发《宝山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草案)》的起草说明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