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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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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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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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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8-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建设管理委

为深入推进“满意100”人才集聚工程,加强本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宝山建设“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就开展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拔范围对象

本区区域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凡符合相应标准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不限户籍和国籍,均可申报参加选拔。机关公务员以及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关于选拔项目及数量

(一)选拔项目

设优秀人才团队、优秀人才个人两个项目,其中,优秀人才个人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尖子三个类别。

(二)选拔名额

优秀人才团队,不超过10个。优秀人才个人,不超过100人,其中:

1、领军人才,不超过15人;

2、拔尖人才,不超过35人;

3、青年尖子,不超过50人。

三、关于选拔原则

(一)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宝山“两区一体化升级版”发展目标和本区“十三五”规划发展要求,坚持全面均衡择优,重点聚焦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邮轮、机器人及智能硬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我区“1+4+X”产业体系中各类优秀人才。

(二)突出一线。向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工作的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对有利于宝山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承载区、城市功能转型最佳实践区建设的优秀团队、优秀个人,重点优先考虑。

(三)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既要考察个人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又要注重人才的专业贡献、团队效应、作用引领和发展潜力。

(四)单一申报。同一申报人按自身业绩成果提交材料,“人才团队”、“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只可择一申报(“领军人才”通过评审直接从“拔尖人才”中择优产生)。

四、关于评审平台

优秀人才选拔划分为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建设交通、邮轮航运、创业、财税金融、教育、卫生、现代农业、文化、法律服务、体育、高技能13个项目,设企业、财税金融、专业技术、社会文化及高技能等五大类专业评审平台。各项目的选拔对象详见附件1。

五、关于选拔标准

四类人才选拔的基本条件如下,各专业类别人才选拔的专业条件,由各评审平台制定,详见附件1。

(一)优秀人才团队

优秀人才团队从本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区域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升级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中起引领作用的优秀集体中产生。申报优秀人才团队的,人数一般应在6人及以上,成员政治意识强,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或发展潜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宝山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先进技术标准。

2、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或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独创性。

3、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创新成果,能引导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导向,且业绩突出。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从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各领域高精尖人才中产生。申报领军人才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功绩卓著,在同行业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并享有盛誉,具有全球知名度或全国影响力。

2、在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作出巨大贡献。

3、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带动了新产业、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拔尖人才

拔尖人才是区领军人才的后备队。申报拔尖人才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踊跃投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宝山创新驱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本专业中具有一流学术、科研水平,且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突出的科研和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奖励,或取得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或在新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成效显著,达到国内或本市领先水平。

2、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不断吸收国际国内领先的管理经验,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得到市场的认同。

3、在宝山创业,从事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科研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创新项目,经营业绩显著,社会认可度广泛,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非常高的科技含量。

4、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国内或本市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青年尖子

青年尖子是区拔尖人才的蓄水池。申报青年尖子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技能和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类奖励,或取得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或在新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成效显著,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

2、担任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或负责企业核心业务,对企业发展具有较大贡献,所在企业或企业的核心业务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或全市先进水平。

3、在宝山创业,从事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科研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创新项目,社会认可度较高,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4、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一定业绩,产生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本市或本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关于推荐途径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人才选拔条件提出人选,并向所属街镇(园区)或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并根据团队及人选专业领域向相关专业类别评审平台推荐。

(二)专家及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2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的推荐选拔。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应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择优推荐申报。

七、关于选拔报名

(一)报名途径: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可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人才个人可申报“拔尖人才”或“青年尖子”项目,申报人通过以下相应报名途径进行报名,具体为:

1、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2、区国资委归口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区国资委报名,区国资委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3、其他各类企业(含部市属企业、各街镇园区下属企业、非公企业等)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报名,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4、符合选拔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等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报名的团队或人员,向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报名,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二)报名时间:8月12日至9月1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四)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可以是报名人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到接受报名单位进行报名。

(五)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宝山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拔尖人才、青年尖子)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4、5,书面一式两份盖章,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

2、申报人(申报团队领衔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本,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申报团队如有团队合照或工作照,请一并提供1-2张电子版本。

3、以下材料需携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核对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类别依次排序,同类别的按时间依次排序: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或其他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⑤近年来,重点是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所获奖项/荣誉称号证书、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课题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申报创业平台的另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企业涉税事项调查证明、由人社部门开具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八、其他

(一)评审工作主要安排

1、评审平台进行资格审查。9月,各评审平台负责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各接受报名单位,由各接受报名单位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2、评审平台组织评审。10月,各评审平台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和人员,按照人才学科和专业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将由各评审平台另行通知。各评审平台按照不超过平台名额150%的比例产生拟推荐人选,并进入到社会选拔阶段。

3、社会选拔。11月中上旬,区人才办会同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官方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体,展示各评审平台拟推荐的优秀人才风采,并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投票推荐选拔。

4、区人才办组织审核公示。11月下旬至12月,区人才办邀请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比选和审查平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公众投票结果和人才领域分布等因素,经全区面上统筹后提出优秀人才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再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在《宝山报》、“上海宝山”、“宝山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联系方式

1、关于报名工作安排,可根据报名途径要求,咨询相应的接受报名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见附件2。

2、关于报名的专业资格条件,可咨询各评审平台,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下:

评审类别 评审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企业类 科技创新人才 陆老师 56162413 淞宝路50号2号楼303室
丁老师 56167247
经营管理人才 刘老师 13636387128 友谊支路175号302室
肖老师 13774425360
建设交通人才 毛老师 56173531/18917301189 淞良路10号同济创园12楼组织人事科
朱老师 56173950/13816758208
劳老师 56173950/13761833324
邮轮航运人才 周老师 13564632873 化成路251号10楼1009室
梅老师 15921613351
创业人才 吴老师 36516888*8513 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14号窗口
陈老师 36516888*8511
财税 金融类 财税金融人才 王老师 18217795581 密山路16号发改委415室
周老师 13671578873
专业 技术类 教育人才 李老师 13661828018 宝杨路158号A407室
王老师 13701955125
卫生人才 秦老师 13601716016 月明路158号
刘老师 13636488195
现代农业人才 尚老师 18121182875 铁山路1050号农业农村委员会510室
张老师 18917826660
社会 文化类 文化人才 颜老师 33796627 友谊路2359号611室
陆老师 33796617
法律服务人才 朱老师 36509028 友谊支路225号506室
袁老师 56025313
体育人才 沈老师 31197838 永清路700号体育局408室
许老师 31198492
技能类 高技能人才 朱老师 66592553 友谊路15号6号楼419室
陈老师 56119997

3、关于本次选拔工作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56696026。

(三)本公告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专业条件

2、各接受报名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宝山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表

4、宝山区创新创业拔尖人才申报表

5、宝山区创新创业青年尖子申报表


宝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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