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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宝山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26-01-01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1-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本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委会区财政局于20251226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宝山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农委规〔20252

新的《实施意见》自20262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业规模经营 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农委规〔20231)同步废止。

二、重大变化

新的《实施意见》在总体要求、奖补对象、实施内容、奖补标准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一)农业规模经营面积要求

降低对水果、食用菌规模经营的面积要求。

 

粮食

蔬菜

水果

水产

食用菌

原文件

100

80

80

45

80

新文件

100

80

45

45

45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对奖补标准档次划定及资金标准做出调整。

 

粮食

(元/亩)

蔬菜

(元/亩)

水果、水产

(元/亩)

食用菌

(元/亩)

考核分值

原文件

新文件

原文件

新文件

原文件

新文件

原文件

新文件

95

1500

1500

2500

2500

1000

800

1000

1000

90-94

1200+60×(考核分数-90分)

2000+100×(考核分数-90分)

800+40×(考核分数-90分)

800+40×(考核分数-90分)

85-89

900

1300

1500

1700

600

600

800

80-84

600

1000

1000

400

400

600

70-79

300

500

500

200

/

200

/

70

/

/

/

/

(三)考评优秀奖励资金

增加考评优秀奖励名额。

原文件

粮食、蔬菜前三名且95分以上的,分别给予第15万元,第23万元,第32万元奖励。

新文件

粮食、蔬菜前五名且95分以上的,分别给予第15万元,第2-3名各3万元,第4-5名各2万元。

 

具体内容以文件为准,由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649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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