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敏、宋彩琴代表,您好!您在宝山区第九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010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综合管理工作的建议》已转我局收悉,经与区房管局沟通,现将我区目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答复如下:
一、减负增能,持续推动居村减负
一是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区委办会同区府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张庙街道、罗泾镇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以“解剖麻雀”的形式,选取样本居村进行实地调研,访谈居村委干部,查阅系统台账,梳理居村协助事务、证明、台账、报表、考核承担情况,查找问题难点。深入剖析问题。区委办牵头对基层多报送、重复工作的现象进行排摸,例如多个部门要求居村提供基础信息,从居村实际执行的角度出发,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归并信息系统,减少不必要的台账。
二是积极落实减负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为居村组织减负的若干措施>》(沪委办[2023]12号)文件精神,跨前一步对接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基层全面开展挂牌清理工作,明确要求基层避免“一刀切”、大拆大建,以规范为前提,注重便民、高效。
三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完善宝山区为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机制,全区各街镇已设立居村减负工作监测点,建立动态监测、定期上报、问题整改、归纳总结机制。按照动态监测和定期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广覆盖、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居村减负工作监测,及时掌握基层减负动态情况,让居村干部回归基层自治工作本源,有更多时间“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进一步提升居村自治服务水平和能力。
下一步,我区将由区委党建办牵头,推进落实居村组织减负工作,精简居村出具证明、信息系统、考核创建等工作,优化准入机制,加强下派居村组织工作任务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居村减负监测点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互融共通,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下“三驾马车”协同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区民政局指导本区居委会优化调整居委会下属五大委员会组织架构,完善环境物业委员会,明确人员构成及职责,要求居委会通过该委员会加强与业委会的联系、沟通,引导业主居民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指导和监督业委会开展工作,组织社区志愿者对居民区进行巡查,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社区环境设施管理等工作。区民政局、区房管局积极配合构建“四位一体”协同治理机制,建立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社区物业管理机制。从加强党建联建覆盖范围入手,探索建设“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构建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框架。将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市场中互相对立的甲方和乙方角色转变为党领导下社区治理的共同参与者,以此理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方关系,弥合争议,减少矛盾纠纷。
二是提高能力素质。区民政局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的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分层分类举办初任培训、集中轮训、骨干社工能力提升、“小巷总理”成长营等班次,在培训班中融入物业相关的问题沟通及矛盾处理技巧。区房管局督促物业企业开展人员岗位技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等培训,升华员工思想境界、提高管理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物业管理人才队伍。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区民政局升级打造社区通3.0版,将治理重心和资源直插基层,上线“人民信箱”版块,新增“主动巡查生成问题”功能,累计征集人民意见1.7万余件。持续优化“问题跟踪系统”,完善闭环工作机制,疑难问题可“一键派单”至区城运平台,如遇物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可通过该闭环模式予以处理。区房管局依托社区治理学院平台,定期组织业委会主任联谊会,形式增设沙龙、情景式教学等多种方式,针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物业公司选聘、小区停车难、专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使用等,通过不同街镇、不同小区业委会主任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有效解决目前各小区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索建设“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构建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框架。以此理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方关系,弥合争议,减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