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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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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6-01-06
  • 发文字号: 宝安监〔2016〕1号
  • 发文日期: 2016-01-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各街镇园区安监所、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范围
  全区范围内企业。
  二、内容
  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即五落实: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到位:一是安全责任到位,二是安全投入到位,三是安全培训到位,四是安全管理到位,五是应救援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动员部署。1月1日至3月31日,各街镇园区安监所应摸清区域内企业数及建立档案,召开动员会,部署推进“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发放“五落实五到位”宣传资料。
  (二)自查自改,检查指导。4月1日至6月30日,各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街镇园区安监所要督促、检查、指导企业开展“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三)监督抽查,总结评估。7月1日至9月30日,区安监局组织人员对各街镇园区开展的“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实地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0%。总结评估整个行动情况,将评估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街镇园区安监所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安排人员仔细开展排摸,认真组织动员部署,要从解决企业主体责任长期不落实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要把这次行动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解决一部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梳理,严格要求。各企业认真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安排人员对照检查,对未落实未到位内容及时补充和完善,同时要将“五落实五到位”内容通过不同形式向企业内各级组织和职工公告,使各级组织和每个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切实解决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现象。各企业要将“五落实五到位”书面材料和总结于6月中旬报所在地街镇园区安监所备案。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企业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区安监局和所在地安监所报告,各街镇园区安监所要发现和总结典型及时向区安监局报告,区安监局对好的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那些无动于衷,形式主义走过场企业给予曝光。各街镇园区安监所于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工作方案报安监局监管科,于6月底前上报企业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联系人:王江平,联系电话:56840557。
  附件: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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