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建筑工程垃圾的违规处置,不仅对辖区整体风貌造成极大的影响,且对区域营商环境、市民出行安全、土地资源合理使用等情况造成了危害。
2022年起,跨区域偷乱倒建筑工程垃圾情况日趋严重,为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工程垃圾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辖区内建筑工程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出台本意见。
本意见从管理责任、工作流程、具体意见及责任追究几方面细化部门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并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我镇建筑工程垃圾处置效能。
二、管理责任
根据责任单位职能,对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镇城运中心以及各村、公司及划分管理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由镇政府统一调配,规范我镇行政管辖范围内建筑工程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切实做好本镇建筑工程垃圾的管理。
三、工作流程
通过对各单位关于建筑工程垃圾处置的调研,尤其是对建筑工程垃圾偷乱倒的情况进行了深化,尤其加强了巡查发现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以及规范处置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有效减少建筑工程垃圾偷乱倒情况的发生。
四、具体意见
对镇域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单位已经产生的建筑工程垃圾进行了细分,规范镇域范围内建筑工程垃圾的处置细则并针对临时消纳场所、土方外运以及村工程产生建筑工程垃圾的管理办法。
五、责任追究
对在本镇建筑工程垃圾处置中出现的失职失责、违规违纪、虚报瞒报情况的责任追究,由镇纪委、监察办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或依法交办。
六、社会影响
本《意见》的落实,是我镇对城市精细化治理的一个探索,也是我镇对深化建筑工程垃圾管理的决心,从根本上整合了全镇资源,将全镇的管理、执法、群众参与形成了合力,对城市人居环境、社会治理秩序、民生保障、行业发展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均产生深远的正向影响。
从根本来看,《意见》的出台,是我镇为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保障群众民生健康的初心,更是规范了城市治理秩序,提升公共安全水平,最终为优化我镇生态环境,推动我镇绿色转型升级,为将我镇打造成为宜居生态小镇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