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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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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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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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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环节产生信息
9.《创业见习申请表》 10.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区人社局,区就促中心
特定群体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