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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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环节产生信息 | 9.《宝山区社区公共就业援助基地核销表》 10.《宝山区社区四保就业援助基地补贴情况表》 11.《宝山区社区四保就业援助基地补贴核销表》 12.《宝山区万人就业项目区级经费补贴核销表》(协管类) 13.《宝山区万人就业项目区级经费补贴核销表》(公共服务类) 14.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办理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 区人社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就促中心 | 特定群体 | 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