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事项详情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和载体
申请环节产生信息 9.《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及带教计划》 10.《就业见习计划试运作协议》11.《见习管理制度》 12.《带教老师情况表》 13.《见习岗位描述》 14.《见习企业简介》 15.《承诺书》 16.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规定》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区人社局 特定群体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