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事项详情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和载体
办理环节产生信息 11.《授权委托书 》 12.《用人单位事故报告》 13.证人证言等其他需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区人社局 特定群体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