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标准化规范化
>
户籍管理
>
恢复户口(军人、临时出国、未取得华侨人员身份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定居申报)
>
便民服务
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详情
事项详情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
办理窗口信息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个工作日内,动态调整
公安分局
全社会
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