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开展《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行动方案》的风险评估工作,形成报告如下:

一、重大决策基本情况

202112月《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以来,我委专题研究市试点方案。20221月,根据部署,组织开展了《宝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研究编制工作。行动方案》是宝山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把握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大机遇,准确把握发展的基础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编制《行动方案》很有必要。对宝山全面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具有重要意义

二、风险评估组织准备情况

(一)社会公示、社会意见情况

通过舆情跟踪、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查找分析《行动方案》所涉及的风险点、风险源。一是书面征求意见。《行动方案》书面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均认真研究吸纳。是召开专家论证会。《行动方案》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

(二)评估依据

《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与《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等市级文件紧密衔接,涉及面广泛,对各职能部门、各街镇以及企业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利益影响,属于重大事项,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分析

行动方案》内容与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的精神吻合,《行动方案》中的文字表述与市相关文件衔接一致,该重大决策事项具有合法性。

(二)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分析

从战略高度方面看与全市发展大局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南北转型战略部署和宝山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主战略,对标上海市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提升宝山的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从发展目标方面看《行动方案》层次分明,目标合理。紧紧围绕国家、上海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创、开放为根本动力,勇担新使命,奋进北转型,努力在区域转型中闯出新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出愿景目标,即3-5年时间,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市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初步建成功能突出、要素活跃、人才汇聚、产业高端的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向着建设科创之城开放之城生态之城幸福之城不断迈进。主要任务设置方面,对标市试点方案的重要内容,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打造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涉外营商环境创新环境监管环境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产业发展高地营商环境合作示范区法治环境10个方面3892项工作安排。

(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分析

《行动方案》对标市试点方案的重要内容,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共10个方面3892项工作安排各项举措可量化、可操作。同时,在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出了2022年宝山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行动,并融进了《行动方案》中。各项举措具体可行,符合发展需求

(四)重大决策的可控性分析

《行动方案》整体结构科学合理,各项指标以及相关举措覆盖面广,符合目标发展方向,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以下风险:一是核心目标任务的完成与及时调整问题二是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涉及区、街镇各级,如何保证全区一盘棋,并适当保持各街镇差异化特点,需要科学统筹协调。

、风险评估结果及后续保障措施

通过综合评估,《行动方案》逻辑层次清晰,文字表述合法、合理,提出的工作任务具体可行,风险可控,能够为当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引方向。建议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各项任务在落实过程中应加强统筹协调,既要保证整体推进,又要兼顾因地制宜。

为确保《行动方案》在整体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既定任务,防范各类风险,在推进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随时保证信息公开,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推进中风险可控。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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